
2025年3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完成一起执行案件腾房工作,既彰显了执行力度,也体现了司法温度。
案件详情
申请执行人广西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龙某忠、张某娥、龙某洪、王某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临桂法院于2024年8月主持双方当事人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龙某忠、张某娥向广西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期归还本金80万元整及利息、罚息、复利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龙某忠、张某娥、龙某洪、王某玉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广西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龙某忠、张某娥、龙某洪、王某玉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土地等财产进行查控,在对被执行人龙某忠名下位于临桂区某居民区的房产查封后依法启动了拍卖程序,拍卖顺利成交。被执行人龙某忠在收到强制搬出公告后,未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履行腾退义务。执行法官多次与其联系,龙某忠表示:“这是我的房子,我就不搬,你们能拿我怎么样?”
为维护申请人和房屋买受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在制定详细周全的腾退方案后,组织干警赶赴现场开展强制腾退工作。执行过程中,执行团队邀请基层组织代表到场见证,与实际居住人核实房内物品情况,联系专业搬家公司负责搬运,全方位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推进。
考虑到房内实际居住者是一位老人,执行法官在做通其工作后,反复叮嘱搬运工人:“对老人家的生活物品,要轻拿轻放……搬东西时,老人家在旁边看着,不要碰倒了他!”平常3个小时左右的腾房工作,从下午3点开始,到晚上10点结束,持续了7个小时。腾房工作结束后,房屋买受人胡某某也对法院规范、及时、贴心的执行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搬空是腾退的既定目标,温度也是执行的必备要素。当警灯照亮春夜,那些细致入微的叮咛,那些轻手轻脚的步履,那些俯身倾听的身影,都在诉说着新时代执行工作的深刻变革。临桂区人民法院将始终秉持“如我在执”理念,尽最大努力平衡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依法推动法拍房腾退工作,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看得见更摸得着。
(编辑: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