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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贩卖汽、柴油牟利 被告人咎“油”自取获刑

2025-04-01 09:42:29 来源:中国法院网 字体:

正规加油站通常是人们加油的首选,如果在路边发现价格便宜但资质不明的加油站,你会选择加吗?汽、柴油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未经依法批准许可,擅自买卖、储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危险,后果不堪设想。近日,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对无任何资质私开“黑加油站”的被告人艾某,以危险作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期间,艾某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在其居住的民房居民区,储存向他人购买的柴油和汽油,再向他人非法出售,销售金额共计71191元。2024年3月17日,公安机关在该处查获汽油约150L、柴油200L等物品。艾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涉嫌犯罪事实。

天门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艾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物品的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其行为已构成危险作业罪。鉴于艾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艾某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扣押在案的汽油、柴油、汽油桶等涉案物品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危险作业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设的罪名,该罪名的设立意味着在安全生产领域即使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只要行为人的行为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体现了国家惩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

本案中,涉案人员在销售汽油的场地,未设置应有的安全设施设备,与周围居民、公共区域的距离不符合消防安全距离的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因此其行为构成危险作业罪。诸如此类的“黑加油站”不仅油品来源不明,而且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对周边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

经营者应守法安全经营,勿因一己私利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加油者应选择正规加油站,切莫贪图低价去加“黑油”;群众如发现此类非法贩卖汽油的行为,应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编辑: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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