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 时政 交通 交警 公路 物流 汽车 民航 铁路 邮政 深度 财经 人物 地方新闻 舆情 车生活 新视野 法律法规 行业新闻

小运说法|帮助“取现”不可行,掩饰隐瞒终获刑

2025-04-03 17:21:23 来源:新绛法院 字体:

近日,新绛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被告人陆某因出借银行卡并配合帮助他人转移违法犯罪资金,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案情简介

被告人陆某经朋友汤某介绍认识了“小雨”,后三人在外出游玩期间,“小雨”向陆某提出借用其银行卡进行转账,陆某虽心存疑虑,但碍于情面便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给了“小雨”使用。后“小雨”及其同伙利用陆某的银行卡接收一笔来路不明的资金,并指使陆某跟随其同伙前往银行柜台将已转到卡内的9988元取现9900元。经查,陆某的银行卡被用于接收、转移诈骗所得赃款。案发后,陆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裁判结果

新绛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陆某明知他人利用其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提供银行卡并协助取现,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陆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编辑:李帅)

  • 山西要闻
  • 交通快报
  • 专题报道
  • 交警在线
  • 民航铁路
  • 邮政物流
  • 社会民生
图片文章
  • 太原市万柏林区九院沙河生态复流工程施工现场:有序作业

    太原市万柏林区九院沙

  • 乡宁县: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技能培训

    乡宁县:为农民工提供

  • 永济:铺设滴灌设施 确保冬小麦长势良好

    永济:铺设滴灌设施 确

  • 太原公交主题定制婚车亮相街头

    太原公交主题定制婚车

  • 加紧生产

    加紧生产

  • 骑行爱好者在太原汾河景区健身赏景

    骑行爱好者在太原汾河

  • 春季义务植树

    春季义务植树

  • 建设正酣

    建设正酣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合作 | 版权声明 | 人员查询 | 我要投稿 | 招聘信息 | 我要投诉>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电话:18701088869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安济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宝柱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