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化干戈为玉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是朋友关系。几年前,李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向张某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利息。还款期限届满后,李某以种种理由搪塞拒绝还款,张某多次催要无果后遂将李某诉至法院。
界首法院民一庭在接到该案后,认为原、被告双方系朋友关系,存在调解的可能性,如果一判了之,不利于修复双方当事人的友情。为了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第一时间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接受调解。承办法官结合案情实际,从情理法多角度出发,向被告李某指出拖欠借款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契约精神,而且对朋友间的信任造成严重损害,还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时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珍惜昔日的友情,互让互谅。通过讲法律,摆道理,晓利弊耐心做双方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张某放弃了利息,被告李某积极筹措资金履行了偿还原告张某借款本金义务。
近年来,界首市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办案,坚持“如我在诉”,把群众的事当成家事办,切实帮助当事人解开矛盾“心结”,定分止争,促进和谐,用具体案件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编辑: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