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
按规定悬挂清晰完整的号牌
是必须做到的
但总有些驾驶人投机取巧
明知故犯
宁可放在车上也不挂牌
企图躲避约束逍遥法外
还有些驾驶人
不把临时号牌当回事
不按规定粘贴
案例一
3月9日15时27分许,高速五支队七大队民警在石咀安保检查站执勤时,发现有一辆没有悬挂号牌的银灰色比亚迪牌小型汽车,随即进行拦停检查,当打开后备箱时,发现机动车号牌就放在后备箱内。
民警对驾驶员进行询问时,驾驶员找各种理由搪塞,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驾驶员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民警对其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者记9分,并责令其立刻悬挂机动车号牌。
临牌有效期
临牌使用限制
临牌粘贴方式
02
关于机动车号牌
你应该知道
↓↓↓
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第九十五条指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行为,将面临警告或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并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
3.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
广大驾驶人定要
文明守法
安全出行
(编辑:李帅)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